1、透風空調系統中防火閥的設置與選用4.1.1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GB50045-95(2001年版)及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GBJ16-87(2001年版)對防火閥的設置均有要求,總結起來,有以下幾條:
(1)風管穿越防火分區處;
(2)穿越透風、空調機房及重要的或火災危險性大的房間隔墻和樓板處;
(3)垂直風管與每層水平風管交接處的水平管段上應設防火閥,但多層建筑的每個防火分區其透風、空調系統均獨立 設置時,則該防火分區內的水平風管與垂直總管的交接處可不設防火閥;
(4) 穿越變形縫處的兩側風管上各設一個。上述部位的防火閥,平時常開,當火災中其溫度達到70℃時,則自動封閉。防火閥應靠近防火分隔處設置,且應單獨設支、吊架。當防火閥暗裝時,應在安裝部位設置檢驗口。
280℃防火閥就裝置在排風管道里。為了進步空間利用率,往往是通風體系與空調體系共用送風管道;而影響大眾產業生命安全的排煙體系,在條件答應的情況下,能夠與通風體系共用排風管道。
當排煙體系的排煙管道與通風體系的排風管道分隔設置時:排煙管道里裝置的就是280℃的防火閥,且為常閉狀況。排風管道里裝置的是70℃的常開防火閥,平常排出室內廢氣,假如發作火災,70℃的防火閥封閉,且聯動排風風機停止作業,此時280℃的防火閥聯動翻開(或手動翻開),且發動排煙風機開端作業。
當排煙體系與通風體系共用排風管道時,各個室內排風口的管道里就裝置280℃常開防火閥